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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RAINING TEAM SOLICITATION

培訓團隊徵求 / 徵選標準

徵選標準

審核要點

(一)研發標的:團隊研發範圍以具有Unmet Medical Need之新藥品及新醫療醫材為限,請說明團隊研發之構想及創新性、如何符合法規要求、研發成果智財保護策略、規劃未來目標市場及臨床應用、評估可能的市場價值及產品開發財務成本估算。且該研發技術有可能在兩年內進行臨床試驗申請、成立新創公司或技術移轉者將優先核取。

(二)團隊組成:無論校內或校外,均包含教師、醫師、研究人員及學生,且每隊應具至少1名相關領域之醫師成員。另為使計畫成果轉移至新創公司或產業,團隊中須指定具備可進入產業身分之成員一人擔任關鍵核心成員(Key Person, KP),承擔計畫成果轉移至新創公司或產業的關鍵人員。本計畫非屬產學合作計畫,限制具有業界及法人單位身分者參與團隊成員。

(三)經費規劃:經審查程序錄取並獲得研發經費補助之培訓團隊,所獲研發經費須依據「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及經費來源相關規定辦理核銷,並依milestone的經費設計原則,視各團隊milestone達成進度核撥下一階段研發經費。申請團隊須依徵選申請書所附格式,說明培訓期間每季預訂達成階段性目標及所需經費額度。本計畫經費補助以業務費為主(相關範例如附件二),原則上不核給研究設備費及國外差旅費用,另依團隊研發需求可聘僱研究助理,惟支付額度不得超過所獲補助研發經費30%。